“原告:刘某,1970年生”“代理人:刘某,1972年生,系原告刘某之子”,日前,由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的一份判决书,因出现“爹比儿子大两岁”等数处离奇错误而引来网友的围观。4月8日,渭城区法院表示已安排法官修订补正判决书并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说,“爹比儿子大两岁”这种错误,是写判决书的法官“粗心”,这份判决
一纸判决书的公布将修正药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修正药业”)推到舆论的浪尖上。这一切直接与修正药业董事长修某有关。法治周末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一份显示为“(2017)吉75刑初3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被告人褚来福在担任吉林省靖宇县县长期间,曾收受修正药业董事长修某给予的通化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25万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