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缴获的象牙及象牙制品。 福关宣 摄 中新网福州7月30日电 (福关宣 叶秋云)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福州海关所属莆田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郑某春走私象牙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春参与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象牙5222.13千克,价值2.1759亿元,情节特别严重,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50万元。 福州海关相关负责人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郑某春走私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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