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同意评定梁小霞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梁小霞同志牺牲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同意评定其为烈士。 梁小霞,女,1992年1月出生,共青团员,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内一科护士,护师职称。2015年参加工作以来,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患者为亲人,得到科室同事、患者们的一致
中国新闻网
Showing 0 to 17 of 1 resul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