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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判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金额达110亿元

庭审现场。滨江法院 供图 中新网杭州10月14日电(郭其钰)记者14日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二审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某等1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和相应罚金。该案涉案金额达110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汪某(另案处理)开始经营杭州启蓝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