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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原副市长禤甲军受贿逾900万元 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图为庭审现场。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来宾12月10日电 (郭信志 仇春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0日通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中共广西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玉林市原副市长禤甲军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禤甲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禤甲军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9年,被告人禤甲军利用担任兴业县委常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