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青海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达成协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中新网西宁10月9日电 (孙睿)记者9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达成协议。 为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9月28日,青海省果洛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磋商并达成赔偿金额10.47万元,这也是青海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达成协议。 据介绍,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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