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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宣判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现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成都3月17日电 (记者 安源)记者17日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今日开庭审理了江某被诉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江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的四川省首例判决。 据了解,2020年5月某日,江某在温江区某小区四楼租住房内与女友因琐事发生争吵,一时激动,将一个重达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