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庭审现场 吕卫 摄 中新网宜昌6月4日电 (董晓斌 张鹏程 石志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4日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以及放流鱼苗修复生态。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30日晚9时,被告人童某、黄某自行组装电捕鱼器,驾船到长阳县渔峡口镇王家湾码头附近水域实施电捕鱼。二被告人当晚被长阳县渔政管理站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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