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

该如何救济被冒名顶替者的受教育权?

“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学案”事件仍被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顶替者陈某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这让受害者陈春秀很不解,属于自己的学籍,为何被轻易注销?尽管已经通过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成人高考,她还是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了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对方以“无此先例”拒绝。乍听以来,涉事校方给出的理由并非捏造,但以“无此先例”为由拒绝被冒名顶替者提出的重新入学要求,真的充分且合适吗?依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