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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垃圾处理单位“前分后混”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罚款

图为济南市一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处。 孙宏瑗 摄 中新网济南12月11日电 (孙宏瑗)“‘前分后混’是市民关注的问题。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罚款;处理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黄爱民11日在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