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乌兰察布12月15日电 (记者 张林虎)15日,韩君等13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行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带头大哥”韩君获刑24年。 经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开始,被告人韩君先后网罗多人在集宁区、商都县等地殴打执法民警、打砸交警执勤岗亭、聚众斗殴、肆意殴打他人,恣意妄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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