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西宁10月28日电 (李江宁)28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18年前因赡养费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获刑十二年。 据悉,2002年3月12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其位于青海某村的家门口,与其3位哥哥商谈父母赡养等事宜。期间,王某某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继而厮打,王某将王某某压倒在院门口的一土墙处,王某某从该土墙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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