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巡回审判。 江西省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供图 中新网抚州6月4日电(元春华 钟绍华 记者 李韵涵)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江西省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抚州市南城县里塔镇欧坊村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巡回审判。 江西省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4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方洋洋之母杨兰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及其辩护人,鉴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张
法庭当庭宣判,撤销禹城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原审被告人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5月14日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广州警方供图 广州警方供图 摄 中新网广州4月28日电 (方伟彬娄敏张毅涛)广州市天河警方28日举办发布会,通报一宗特大入室盗窃名贵红木案,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蔡某,全数追回被盗的54件名贵红木家具,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约6000万元。 通报称,3月30日,天河区五山派出所接到群众郝先生(化名)报警,称其屋内的54件名贵红木家具被盗,初步核实价值约6000万元。办案民警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9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涉嫌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向慧因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达到胜诉目的,向慧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对周春梅心生
图为庭审现场。回民区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25日电 (记者 张林虎)2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值得提及的是,这是《民法典》实施后,内蒙古首例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2月起,被告兰某某等3人陆续以某公司的名义大量招聘推广APP的兼职人员,在互联网上实名认证、注册、解封各类APP账
庭审现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太原3月12日电 (刘小红)记者12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姬某某将喷洒过高毒农药的蔬菜售卖致其流入市场。为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姬某某在高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假意认罪认罚,最终被法院从重处罚。 近日,高平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姬某某犯生产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查,2020年4月以来,被告人姬某某在高
“落实‘四个最严’守护群众安康”新闻发布会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 刘健 摄 中新网南昌3月1日电 (记者 李韵涵)1日,记者从江西省“落实‘四个最严’守护群众安康”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办涉疫情药械违法案件566起。 据了解,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落实食品药
图为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中新网赤峰2月2日电 (记者 张林虎)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原副书记潘卫国酒驾致4死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潘卫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带民事赔偿4名被害人家属共计270余万元。 2020年4月4日,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中华称自己是驾驶员。经公安机
1月18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德仁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当庭宣判。
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宜春中院供图 中新网南昌1月11日电(记者 李韵涵)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