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在針對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訴訟中,沒有提及馬國首相兼財長納吉布,但32次提到“馬國一號官員”,指他涉嫌竊取一馬公司高達7.3億美元,而訴狀中的各種形容都劍指納吉布,《華爾街日報》更引述調查消息人稱,此人正是納吉布。
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表示,他對自己處理七億美元政治獻金的做法問心無愧,因為這些捐款並非來自公共基金或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他也指自己開設相關戶頭時,國家銀行完全知情。
據新華國際報道,美國《華爾街日報》上月報道稱,由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主導成立的國家投資基金“一馬發展公司”2013年將兩筆共計大約7億美元的款項打入了納吉布的賬戶,暗指納吉布侵吞國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