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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强制报告不再缺“强制性”,是对孩子安全负责

侵害未成年人“疑似”情形也要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应立即接受;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各级监察委员会将进行问责……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9部门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简称《试行意见》),做出了这些要求。千呼万唤始出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终于不再遮面。《试行意见》对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情形以及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