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式頒布的“實施辦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基礎上,就總則、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與公告、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教育管理等方面內容進行細化、補充,共有10章61條,於2016年8月1日施行。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許多國家的政府、專家學者和媒體對此高度關注,指出恐怖主義和極端勢力是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國出臺反恐怖主義法是針對全球恐怖主義採取的一項及時而有效的舉措。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6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審稿增加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刑事案件的過程中,可以依法直接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並增加規定外交部為向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提出認定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