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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宿迁中院官方微信截图。 中新网徐州11月12日电 (朱志庚)11月11日晚,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通报,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 通报称,“2020年11月11日下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徐州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钢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李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