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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被告人被判拘役4个月

3月26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卢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悉,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的湖南省首例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8日16时50分许,民警根据线索来到郴州市北湖区香雪路某酒店25楼,依法对涉嫌洗钱犯罪的团伙实施抓捕行动。在民警刚进房间时,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迅速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