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的萬科股權之爭遭到了監管層的“批評”和約談。7月21日,深交所分別向萬科、钜盛華髮出監管函。深交所稱,萬科於7月19日向非指定媒體透露了未公開重大資訊。钜盛華經交易所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權益變動書。
萬科控制權爭奪戰繼續演繹。萬科19日表示,已向中國證監會、中國基金業協會、深交所、深圳證監局提交《關於提請查處钜盛華及其控制的相關資管計劃違法違規行為的報告》。報告稱,钜盛華及其控制的9個資管計劃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資產管理業務相關法律法規,表決權讓渡缺乏合法依據。萬科提請監管部門啟動核查,核查資管計劃是否存在證券市場操作行為以及是否提前告知優先順序委託人股票鎖定風險,並希望對核實的違規行為予以查處。
“資本債互持模式”模式僅是當前通道類業務亟待轉換的一枚縮影,而該模式的浮水亦反映出,由於監管政策大力封堵資產端通道業務,進而迫使監管套利思路出現“從前臺向中後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