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兩名涉案船長昨於高院被判刑,遭裁定39項誤殺罪成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判囚8年,另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則被判監1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明報
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晚的香港南丫島撞船事故,兩名船長16日均被判入獄。據香港無線電視新聞報道,“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判囚8年,“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則獲判9個月。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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