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日發表大公報社評稱,作為旺角暴亂首宗作出裁決的案子,被告陳柏洋到底會被處以何種刑罰,是鋃鐺入獄還是“溫情”的“社會服務令”,各方皆表關注。
印尼北蘇門答臘一個城市發生暴亂,多所佛教寺廟遭暴徒縱火摧毀。印尼警方31日說,暴亂是因有人在社交媒體上煽風點火引起的。警方目前逮捕了九名嫌犯。
旺角暴亂發生至今達20天,警方再於黃大仙拘捕一名涉案男子,被捕者增至75人,他將被通宵扣留調查。至於前日落網的另外兩名男子,其中一人被落案暫控一項暴動罪,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港媒稱,暴力行爲是一種社會“病毒”,執法不力,“病毒”就會滋生擴散,成爲社會惡疾,而對抗暴力“病毒”必須靠果斷執法,以及嚴明的司法制度。
劉廼強表示,這是一次打著“民生”、“民主”旗號,帶有典型政治目的的非法行動,我們應旗幟鮮明地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處置此次事件,對暴力絕不能姑息。
年初一的旺角暴亂再有兩人被控暴動罪,17日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獲准保釋,押後至4月7日審理。另外,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在旺角暴亂期間,在網上散播襲擊記者言論。
保安局、警方及消防處官員16日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力數暴徒劣行,當晚有多達700暴徒衝出彌敦道及14條橫街馬路搗亂,于15處地點、110平方米路面上撬起超過2000件磚塊,暴徒縱火點起22處火頭,有濃煙高達20米,警方截至16日共拘捕68人涉參與暴亂。
2月14日下午四時,香港40名18至35歲的社會各界青年代表自發來到旺角警署,慰問警察幷發表題為《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向警察致敬、向暴亂說“不”》的反暴力宣言,齊聲譴責旺角暴亂。
在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再有一名23歲男子被控“暴動罪”於13日早上提堂,至今已有41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一人提堂時改控“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