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表明,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一錘定音,亮明法律的紅線”,對遏制“港獨”、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具有十分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香港特區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及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此時釋法必要、及時,有助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正確理解和執行基本法相關條文,阻止宣揚“港獨”、香港“民族自決”等分離主義的人成為立法會議員。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表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僅有5次人大釋法,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釋法態度慎重。特區政府官員也表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符合香港本地法律精神。
針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中出現的問題,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釋權,這是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的必要之舉,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職責所在,既是對香港執行基本法的監督,也是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保障,不僅符合人民的要求和期待,更是對歷史、國家和民族負責的正確決定。
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曉明6日表示,不久前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時的惡劣表現,已經嚴重觸碰“一國兩制”的底線,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的規定,危害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安全,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中央政府依法採取有效措施打擊和遏制“港獨”勢力滋長蔓延,立場鮮明、態度堅決,絕不會容許“港獨”分子就任立法會議員。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已啟動法律解釋程序,將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權威性解釋,為依法處理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選舉及宣誓中發生的問題指明方向。